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自治区研究生教育
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全体研究生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》(教研〔2020〕9号)和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、教育厅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厅《关于推进新时代自治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新教规〔2021〕15号),支持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、实践创新,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,决定开展2022年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和条件
1.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,完成并通过开题答辩,距离正常毕业时间不少于一年,能够保证在毕业之前结题,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答辩;
2.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内容须与开题拟定的学位论文相一致,也可高度关联。原则上,学术型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项目,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项目。不支持与学位论文无相关性课题的申请。鼓励不同年级、不同学科研究生以课题组的形式进行申请;
3.申报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,要求研究目标明确,立项依据充分,研究方案可行;研究内容具有较强创新性;有必要的研究条件和基础;经费预算合理,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;
4.同一导师同层次学生申报数不超过2名。每名研究生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只能资助一次,已获得“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”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。
二、名额分配及资助额度
(一)项目实行限额申报,推荐名额主要按照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生规模及往年立项、结题情况和日常绩效管理情况确定。我校2022年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共计52项,其中博士研究生22项,硕士研究生30项。
(二)博士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项目经费在1.5万元/项左右,硕士研究生项目经费在1万元/项左右,研究期限不低于1年。具体资助额度根据自治区财政经费下达情况确定,分两年划拨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,特别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树牢阵地意识,对项目选题、研究内容以及涉外交流活动等要履行审查程序,严格把关。所有申报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。申报遴选推荐要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至少在院内公示2天。对申报工作落实不力、把关不严的,将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工作中减少支持名额。
(二)项目申请人需填写《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项目申请书》,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,择优向教育厅推荐,教育厅审核认定后公布。
(三)2022年度项目由自治区教育厅与兵团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。
四、材料上报
请有意愿申报的同学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12:00前,将申报材料(附件1一式5份,附件2一式1份)报送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,电子版(word+PDF)发送至邮箱854396987@qq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
bat365官方网站入口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
2022年2月8日